近日,湖北省财政厅印发《湖北省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》,明确责任分工、委托业务范围、机构选择、工作程序、付费管理等内容。 《办法》明确,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,主要包括四方面工作内容:一是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;二是绩效评价或评价结果复核;三是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制定;四是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课题研究。《办法》明确,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三方机构,应当具备五项基本条件,包括:治理结构健全,内部质量控制完备,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、资产管理、保密管理、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;具有一定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,具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所必需的人员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近3年内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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